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应急厅〔2022〕5号)
2月9日,应急管理部正式发布《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指南》旨在认真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部署,有效指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平台、用平台,运用信息数字等先进技术手段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 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抓好实施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掌握并落实好有关要求。
◆ 已经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应参照上述指南,全面开展平台建设,其他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建设相关功能,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 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完成上述指南中要求的平台基本功能与基本内容基础上,拓展建设功能模块,提升应用水平。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一、总则
新世纪以来,我国化工行业快速发展,化工产值占世界总量由 2000 年的 6%增长到 2019 年的 40%,已成为世界第一化工大国。化工园区作为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化工企业聚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2019 年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暴露出我国化工园区安全问题突出,尤其是在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与我国化工产业和化工园区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
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深度融合,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以下简称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于高效推动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应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和《“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工作安排,有效指导全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编制本指南。
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坚持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突出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和敏捷应急等基本功能,强化感知、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上下贯通,推动科技创新、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安全生产在园区内外的渗透及融合发展,实现不同企业、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协同联动,助力化工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经过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的设计、建设与应用。
二、编制依据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20〕3 号)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 号)
《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11 号)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 号)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应急厅〔2021〕27 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 号)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实施指南(试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标识》(GB 18218—2018)
《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
《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 二级节点技术要求》(AII/001—2021)